近日,河北唐山的鳳凰山公園內,幾十名高中生身穿印有“親愛的爺爺奶奶,叔叔阿姨,唱歌小聲點好嗎?我們在上課。祝福您!感謝您!”的文化衫,來抗議給他們的學習造成影響的“公園噪音”。
  而這樣理性的、無聲的抗議卻遭到了周圍正在盡情唱歌、跳舞的老年活動者們的指責與批評。有部分市民甚至情緒有些激動地表示,“這裡就是娛樂場所,我們喜歡聽!關你們什麼事?”。
  事實上,這樣的矛盾並不是什麼新鮮事了,在上海寶山等多區都存在長達數年的“廣場舞鬥爭”,一些老人在公園或是商場前的空地上自行組織集體舞活動,從《最炫民族風》到火爆重金屬舞曲,每首舞曲伴隨著沉重的鼓點,幾乎是什麼音樂吵就放什麼且不分白天黑夜。
  根據《上海市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辦法(滬府令94號)》中第七條規定,每日22時至次日6時,在毗鄰噪聲敏感建築物的公園、公共綠地、廣場、道路(含未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街巷、里弄)等公共場所,不得開展使用樂器或者音響器材的健身、娛樂等活動,干擾他人正常生活。規定時段外的其他時間,在上述場所開展健身、娛樂等活動的,不得使用帶有外置擴音裝置的音響器材,干擾他人正常生活。
  記者認為,老年人需要這樣的娛樂項目來調劑單調的退休生活,在載歌載舞中,他們得到了快樂的同時,身心也得到健康與放鬆。但老人快樂了,那幾十名無聲抗議的高中生與許多住在這些“廣場”周圍的居民,他們的快樂如何保障?
  其實,魚和熊掌兼得的方法還需相關部門在此事上給予更多的關註。除了上述規定的時段,是否應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明確在附近學生上課的時間以及居民休息的時間內禁止釋放噪音?缺少有規模的社區活動中心也是導致“廣場舞矛盾”的一大原因,除了跳舞、唱歌,多提供一些適合老人的鍛煉項目和相互交流的機會一定程度上會分散一些這樣的矛盾,使社區這個大家庭更加和諧。  (原標題:[述評]"廣場舞鬥爭"日愈激烈 平衡利益需更多管理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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